学术讲座—那些“不像犯罪”的犯罪——日常生活隐形刑事风险防范!
发布者: 科研处 更新日期: 2026-04-21 访问次数: 10

讲座题目

那些“不像犯罪”的犯罪——日常生活隐形刑事风险防范!

主办单位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联合主办单位


讲座人

邱祖芳

讲座人
职称

企业高管

主持人

梁开斌

讲座类型

社会科学

讲座对象

全校师生

时间

2026-04-23 15:00

地点

大教西二(模拟法庭)





邱祖芳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局董事 广东金桥百信(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 职务及荣誉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全国反走私综合治理调查研究研究中心秦皇岛分中心研究员 重庆市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 厦门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厦门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厦门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 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厦门海关特约监督员 专业背景 198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结业。从事审判工作近二十年,历任庭长、副院长,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人民司法》《法学》《现代法学》《经济与法》《刑事司法论丛》《福建审判》《福建律师》《人民禁毒》《中国律师》等发表专业论文多篇;并主编出版《金融从业犯罪风险与防范》《网络技术服务型犯罪参与的司法认定》,聚焦实务,研究深入。 2009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专注刑事辩护的学习和研究。主要办理职务犯罪、走私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带领团队担任福建省公安厅、厦门海关、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区人民政府、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福建省古典工艺家具协会等单位法律顾问。"

讲座
主要内容

针对当前公众普遍将犯罪等同于暴力、盗窃等传统类型的认知偏差,系统揭示日常生活中极易被忽视的隐形刑事风险,旨在提升防范意识与法律素养;讲座背景基于司法实践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危险驾驶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的高发态势,其共同特征为行为外观缺乏典型犯罪色彩(如出借银行卡赚取小额报酬、酒后小区内短距离挪车、境外代购未经检疫活体动物、网络人肉搜索、在微信群转发三段淫秽小视频、从市场购买几只看似普通的鸟类回家饲养等),但刑事后果严重,轻则拘役罚金,重则面临数年有期徒刑,且“不知情”“仅一次”“未获利”等抗辩在司法裁判中通常不被采纳。讲座核心内容包括:第一,分类解析典型“生活化犯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律红线,重点阐明“不知情”并非免责理由,例如出借个人银行卡、电话卡或支付二维码,即使未实际参与后续诈骗或洗钱,只要达到“明知或应知”的推定标准即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又如高空抛物罪,即便未造成人员伤亡,从三楼扔下旧家具也可能触犯刑法;再如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考试报名或注册公司,可能构成盗用身份证件罪。第二,结合真实案例揭示从琐事到重罪的行为链条,如“跑分”洗钱从兼职刷单开始逐步卷入上游犯罪、非法狩猎常见青蛙或麻雀达到一定数量即构成犯罪、在聊天群内传播“搞笑”淫秽表情包若数量或点击数超标同样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醉酒后在地下车库驾驶共享汽车数百米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第三,提供可操作的日常防范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拒绝任何形式的账户、证件、二维码出借或出售;在代购或网购前主动核查物品的准入资质;网络发言遵守适度原则,不人肉搜索、不群发敏感内容、不参与“接龙曝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