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陆续公布学位点评估结果,我校参评的10个学位点全部通过评估。其中,2014年前获批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管理3个硕士学位点通过周期性合格评估,2021年获批的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法律、翻译、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7个硕士学位点通过专项合格评估。
学位授予点合格评估包括专项合格评估和周期性合格评估,是对学位授予点整体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行全面检验。新增学位授予点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后,须接受专项合格评估。周期性合格评估每6年进行一轮次,涵盖学位授予单位自评与教育行政部门抽评两个阶段,每轮次评估启动时,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位授予点和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授予点,须接受周期性合格评估。学位授予点合格评估结果面向社会公开,未通过的学位点将按规定撤销其学位授权。
下一步,学校将结合教育部专家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突出学科特色,持续推进学位点内涵建设,加强导师队伍与课程体系建设,强化有组织科研与跨学科合作,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学科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