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2024年3月26日至5月9日,省委巡视一组对福建理工大学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8月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规定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福建理工大学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中央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治理效能,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推进高水平创新型理工大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在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深刻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层层分解整改任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集中研究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限时清单,形成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根源,强化整改自觉。建立“两周一推进”“一月一报告”制度,明确每月第一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对整改完成问题实行分管校领导、责任部门双签字制度,确保每个步骤推进到位、每个措施整改到位、每个问题改出实效。坚决“举一反三”,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巡视整改期间共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30项,并扎实推进落实,在预算管理、“三审三校”、科研激励等方面补漏洞、增动能。坚决以整改成效助推学校发展,深入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高度凝聚发展共识;建成国内首家南岛语族展示馆,揭牌红色基因馆,创新成立学生党员“立峰班”,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互促;不断强化学科建设,学校获批审核增列且需加强建设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党委书记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任务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重要检验。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全面部署巡视整改任务,先后牵头召开党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会议14场,分阶段梳理建立巡视整改任务推进台账、难点问题台账、整改进度滞后问题台账,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领办重难点问题,围绕“新校区图书馆工程固定资产未入账”“追缴物业费欠款”等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多部门专题会商机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工作建议,推动问题整改。面对“理科建设薄弱”“产业学院建设不足”等发展中暴露出的新问题,从制度层面出发,指导建章立制,做到标本兼治。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正风肃纪反腐,为高水平创新型理工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些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1.关于“新校区图书馆工程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力推进新校区图书馆工程财务决算工作,经与上级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形成财务决算报告,经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已完成该项目固定资产入账。
2.关于“违规支付已房改小区物业费”和“离职人员未缴违约金”的问题。
一是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教职工生活区物业社会化改革。发布《关于缴纳物业费的通知》、公布欠费业主名单,持续追缴物业欠费。二是对教职工聘用合同进行优化,取消“双倍赔偿”“全额退还”和“赔偿经济损失XX万元”等约定、取消年薪制人员三倍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赔偿金的约定。运用法律手段,完成2名离职人员违约金追缴问题,1名离职人员的追缴问题待法院判决。
3.关于“土木学院违规将提留款用于发放教职工监考、假日值班津贴”情况核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认真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选派纪检干部参加省纪委举办的培训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开展问题线索办理和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类,已完成整改。组织土木学院开展自查自纠,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4.关于“对公车维修点和印刷服务未实行定点采购的相关人员未进行问责”的问题。
组织开展后勤管理处相关人员进行政策文件学习,进一步规范公车维修、印刷服务等业务定点采购等业务,有效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成立核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核实。根据核查结果,对4人予以问责。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不够扎实,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方面
5.关于思政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的人数偏低的问题。
引育并重,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引进1名思政背景博士学位教师;出台《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适当给予思政教师职称评聘倾斜政策,持续加大思政教师培育力度。
6.关于部分思政教师学科背景不符合思政专业要求的问题。
严把教师引进、转岗关口,不再允许校内非思政学科背景教师转任思政课教师,确保新进思政教师全部具备思政学科背景。持续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师理论提升培训,鼓励思政教师攻读博士研究生,已有2名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申报思政专业博士研究生。
7.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无国家级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无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的问题。
制定《科研综合评价实施试行办法》,明确“省级以上(含)社科类新思想相关研究项目的科研工作量,按相应标准的1.5倍计算”,激发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科研动力。强化有组织科研,组织思政教师参加3场高水平学术研讨会,支持5位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申报国社科项目,1个团队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力争实现突破。
8.关于思政教师无国家级和教育部思政课专项项目,无国家级一流课程的问题。
成立思政课教学指导组。组织思政教师参加上级及学校举办的思政课集体备课会8场,申报并立项省级和校级教改课题5项。进一步推进思政课程群建设,新增“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导读”“福建近代历史人物”2门特色课程。开展思政课专项项目申报专题辅导2场,组织申报国家社科高校思政专项项目5项,教育部思政课专项项目4项,力争实现突破。
9.关于师德师风建设还有短板的问题。
修订教师聘用合同相关条款,将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纳入其中。召开教师节庆祝大会,开展“苍霞先生·福工好老师”先进事迹展等活动,持续弘扬教育家精神。组织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签订师德承诺书,提升教师师德涵养。建立全体教职工个人师德档案和教师思想与心理动态台账,落实教师思想动态与心理健康状况每月一报制度,动态掌握教师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干预处理。
10.关于全校仅有国家级人才9人、省部级人才85人的问题。
聚焦学科建设、科研攻关等发展布局,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科学规划,精准引进21位高层次人才,含1名国家“万人计划”人才。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立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梯队人才库,完善实施“苍霞学者”优秀人才攀登计划,全年新增入选百人计划人选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人、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ABC类)20人,其中A类1人、B类1人;推荐19人申报“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江学者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出台《校领导直接联系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为高层次人才配齐配强科研助理,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理工大学中的作用。
11.关于人才培养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匹配度不高的问题。
完成全校65个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形成专业建设监测数据库。制定《本科专业预警及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联动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将7个本科专业列入2024年度本科专业预警黄牌提示名单。依据经济社会和区域重点产业发展人才需求,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开设16个微专业,加大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深入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获批省新工科新文科优秀教学案例6个,共建共享实践平台1个,获批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17部。
12.关于科研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科研团队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
优化科研评价体系,修订《科研综合评价实施试行办法》,制定《科研工作量定量部分调整实施细则(试行)》,将定量部分工作量分为基础工作量和高水平工作量,进一步鼓励高质量成果产出,强化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力度。探索科研创新团队评价机制,发布《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对创新团队的工作任务及要求进行整合式考核与评价;创新团队负责人将对成员进行相应的考核与评价,以制度建设推动科研团队建设。
13.关于科研水平不高的问题。
持续推进“科研强基工程”,举办专家培训讲座15场,提升项目申报质量,2024年获批国家自然基金11项、国家社科基金7项、教育部社科基金7项,为学校历年最好成绩。整合学校优势资源,推动工文结合,景区交易数据要素化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经文化和旅游部验收合格,获批正式运行。
14.关于科技成果转化质效偏低的问题。
开展2场知识产权学术讲座,承办2024年省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研讨会,提高专利成果质量。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现有专利进行分类分级,组建学校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团队,开展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研究。制定《福建理工大学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或“赋权+转化+约定收益”模式实施方案》,探索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及“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持续做好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试点工作,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实效。
15.关于学科发展规划实施见效差,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
2024年学科建设经费显著增加,实现生均收入超过4万元,达到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条件生均收入指标。争取财政厅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加强建设经费1500万元、教学科研楼建设补助经费1000万元,新增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1个,省交通物流业数字化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1个,2024年科研经费收入1.2亿元,有效补充学科建设经费。建立学科建设绩效考核机制,出台《二级学院学科建设成效评估工作方案》,学校获批审核增列且需加强建设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土木工程加强建设博士点,新增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工程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入选ESI全球前1%学科,土木工程学科保持在软科世界一流学科前201-300区间,城乡规划学入选软科中国最好学科前50%,学科建设成效凸显。
16.关于理科建设薄弱的问题。
支持生物与化学研究院建设,2024年生物与化学研究院校内选聘教师5名,柔性引进正高级客座教授2名,引进厦门大学博士1名;单列生物与化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名额9人,新增遴选聘任校内理学背景硕士生导师25人;投入3151万元采购生物与化学实验环境治理系统,加强生化大楼实验室建设。加大理科科研扶持力度,全年发表理工类高水平学术论文302篇。
17.关于产业学院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修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将产学研项目的承接情况列为考核项目,完善现代产业学院调整和退出机制,完成7个产业学院年度考核,建立校企合作资源库。强化产业学院建设,“数智科技现代产业学院”开展信创微专业建设,获批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批“麒麟工坊”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和第三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1项产业学院项目入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项目案例。深入对接行业龙头企业,推动部分产业学院更名调整。
18.关于校企合作成果转化不够的问题。
发布《福建理工大学科研反哺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提升科研和实践项目在毕业设计中的占比,优先推荐《桥梁工程(第四版)》等3部科研反哺教学相关教材申报“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优先推荐9项针对服务社会、反哺教学的省级思政项目立项。修订《研究生教学管理规范》,要求授课教师将最新科技成就和前沿学科知识等内容融入教学,科研实践融入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2个研究生优秀案例获得省级立项。
19.关于债务相关的问题。
出台学校《预算管理办法(修订)》,有效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和修缮项目经费预算。出台学校《收入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保证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出台《旗山校区培训楼住宿管理办法》《新技术研究大楼入驻管理办法》,持续开展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促进资产增收。
20.关于校园安全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先后3次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清理校内无牌、假牌、套牌及毕业生电动车辆,共计1369部;规范校内交通设施,设置电动车停放标识,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位置;通过微课程,对新生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严格日常巡查管理,及时纠正电动车停放与充电管理不规范问题。修订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条例》等管理制度,开展实验室消防专项检查和实验室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坚决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21.关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问题日趋突出的问题。
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讲座27场,举办心理文化节,开展彩虹跑、团体素质拓展、朋辈心理保健员培训等活动,多措并举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学生对心理健康的重视和接受度。组织全校学生心理普测,动态更新心理危机预警库。搭建“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体系,构建了以1个心理中心,14个二级心理工作站,307名朋辈心理保健员和4008名宿舍观察员组成的心理健康四级预警体系。加强医校合作,与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签订医校合作协议书,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有不足方面
22.关于监督谈话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制定校党委书记监督谈话方案和学期谈心谈话安排表,确保“一把手”每年与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开展一次谈心活动。建立校党委书记与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台账,确保每次谈话有准备、有记录。同时,梳理形成“一把手”谈心谈话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组织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学习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责任、二级党组织责任,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23.关于主体责任工作落实不够扎实的问题。
召开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建立主体责任落实任务清单,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不缺不漏。全面梳理8个学院对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13个未整改问题,下发相关问题整改的工作提示单,压紧压实问题整改责任。2024年11月22日,各相关单位已全部完成问题整改,形成整改情况报告。
24.关于落实述责述廉有欠缺的问题。
召开2024年度二级单位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暨述责述廉会,组织下级“一把手”在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同时,将校党委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情况开展现场点评纳入年度考核暨述责述廉议程,确保述职述廉工作到位。
25.关于个别学院党委不执行党纪处分配套处理有关规定的问题。
将受处分的1名教师在2023-2024学年度考核中认定为不合格。同时,在新的学年度考核文件中对受处分人员考核等级认定工作进行明确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条例规定,提升相关人员的纪律意识和规范行为。
26.关于巡察工作质效还有待提高的问题。
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工作,认真落实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召开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暨巡察业务培训会,把问题线索了解作为巡察组重点工作,提升问题线索了解工作的质效。强化巡察队伍建设,抽调2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校党委第六轮巡察组,择优推荐熟悉党建工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学生工作、财务审计等工作的业务骨干进入巡察干部人才库。建立巡察组组内初审、巡察办与各巡察组会商联审、领导小组集体审议的工作机制。层层把关,加强对巡察报告的指导和审核,进一步突出“见人见事见责任”。
27.关于日常监督检查质效不高的问题。
聚焦“1+X”专项督查,开展“X”部门专项培训,提升各部门职能监督能力,发现问题线索能力;组织召开二级单位党委纪检工作例会,选派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纪委2024年度的业务能力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强化再监督再检查力度,对个别存在监督开展不够深入、监督重点不够聚焦问题的部门督促提醒落实整改,进一步完善职能监督工作机制。
28.关于个别问题线索处置不当的问题。
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注重举一反三,在经办其他审查调查及核实工作中,加强分析研判,确保查深查透。完善制度,出台《资产管理处印章管理办法》,建立用印台账,规范部门印章使用和登记。
29.关于案卷文书档案不够规范的问题。
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案卷的有关规定和省纪委最新模板要求,促进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化提升。组织开展案卷自查,结合近几年上级纪委案件质量评查中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后勤基建等领域廉洁风险问题较为突出方面
30.关于为特定企业量身订制中标条件的问题。
邀请省财政厅采购办专家来校开展专题培训,结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开展招标采购系列培训4场,提升招标采购队伍综合水平。举一反三,在开展2024-2027年旗山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过程中,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多部门集中讨论修改招标文件5次。在项目招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加强需求管理,相关评分条款在物业管理服务招标中不再出现。
31.关于无视省财政厅监督意见的问题。
制定质疑投诉函的处理流程,加强质疑投诉事项管理,针对特殊事项形成“一事一档”,已妥善处理6项质疑投诉事项。针对省财政厅认定的四项指标存在歧视待遇问题,开展专题学习,在2024年及以后新的物业服务项目招标中不再出现此类指标项。对招标采购业务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与警示教育,确保业务人员在本职工作中要做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同时,对该问题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通过法律途径向相关公司追责索赔。
32.关于设定特定行业奖项作为加分条件的问题。
制定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合规性审查表,加强合规性审查。围绕采购典型案例、招投标法规、采购政策等开展集中培训4场。严格审核新一轮学校旗山北区学生食堂B一层学生餐厅(湖畔餐厅)招标文件,避免出现排他性条款。
33.关于食堂招标文件设定大众快餐低档菜比例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问题。
深入贯彻食堂公益性政策,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学校招标文件相关约定,与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的餐饮企业签订补充协议,及时纠正相关违反政策的条款。举一反三,在新一轮学校旗山北区学生食堂B一层学生餐厅(湖畔餐厅)招标中,严格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明确要求“大众快餐低价菜不低于50%”。完善制度建设,制定《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专题培训,提高食堂管理能力和水平。
34.关于合同执行不严的问题。
与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企业签订补充协议,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合并增设的风味档口,调整保障性伙食窗口长度,整改后,溪源餐厅一楼保障性伙食窗口长度34米,占比33.61%;昙浦餐厅一楼保障性伙食窗口长度35.96米,占比34.04%,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关于监管松弛,少收、未收违约金的问题。
强化违约金收缴工作,对四家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收违约金120万元,已于2024年4月,分别从各公司本校项目相应的一卡通代管营业款项中扣减;对三家公司违规增设风味档口少收的违约金进行重新核算,最终确定补收金额129.86万元,已于2024年12月前,从相应企业一卡通代管款项和履约保证中扣减,有效挽回国有资产损失,切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按要求关闭食堂3个档口,合并7个档口,保障合同履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提升食堂规范化管理水平。
36.关于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违规设置特定条件的问题。
召开采购系列培训4场,提升招投标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在2024-2026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对评分条款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不设可能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排他性条款。
37.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违规设置特别行业奖项作为加分条件的问题。
开展招标政策法规业务培训,提升招标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制定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合规性审查表,对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加分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38.关于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不严的问题。
专题组织学习《基建处现场代表岗位职责》等管理制度,推进相关制度的宣传贯彻执行,严控工期签证。制定《基建工程进度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工程进度管理,针对反馈中指出的5个超工期项目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39.关于资产多头管理的问题。
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学校国有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强化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提高资产管理效能。组织国有资产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学习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提高对归口资产的管理自觉。
40.关于拖欠房产租金催收不力的问题。
制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合同法培训,强化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合同履约管理意识,提前研判企业租金缴交能力,提升租赁管理的整体水平。积极追缴拖欠租金,完成司法仲裁程序,没收相关企业履约保证金。2024年12月25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相关企业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强制执行程序。
41.关于房产闲置多的问题。
开展全校房产资源摸底核查,将38套公租房的定购指标转让给福建中医药大学,将校外公有住房全部对教职工、二级学院、外协保障单位开放。组织开展店面、车库招租工作,仓山生活区车库和旗山校区北区学生食堂B-1店面已委托省产权交易中心招租。制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理工大学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明确校公用房的归口管理单位,积极盘活闲置房产。
42.关于部分固定资产长期未入账的问题。
近三年未入账的固定资产中,5栋公寓、11间店面已完成建账;3个项目共6台套仪器设备已查明未入账原因,制定出整改方案,其中2个项目已具备入账条件,正在建账流程中;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的1个项目,持续与乙方沟通整改未果,按照法律程序,提请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3.关于课题逾期未结的问题。
开展逾期未结题项目清理,共清查逾期两年未结题项目92项,其中44项科研项目符合结题条件予以结题,38项不符合结题条件或未提交结题材料的科研项目予以中止,10项科研项目报请项目下达单位组织验收。制定《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规范化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44.关于以计提科研管理费名义收取场地使用费的问题。
制定《新技术研究大楼入驻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将新技术研究院相关入住费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同时不再审批科研管理费中包含场地使用费的项目立项。
(五)选人用人与干部日常监督工作存在短板方面
45.关于年轻处级干部储备不足的问题。
强化顶层设计,2025年1月7日,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学校优秀年轻干部有关工作。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调研,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启动干部调整工作,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制定《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2024年8月28日至30日,结合学校暑期干部培训安排,组织开展年轻干部培训工作。选派5名年轻干部到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单位顶岗锻炼;选派1名干部赴南平建瓯市挂职;选派1名干部赴平潭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切实提升年轻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46.关于重引进轻培育的问题。
党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精神,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4-2028年)》,进一步加强二级学院院长选育的整体统筹和长远规划力度。开展优秀干部、人才调研,形成优秀干部、人才信息库。制定《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组织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培训,加大对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的培养力度。
47.关于擅设校内机构的问题。
校党委常委会认真学习《福建省公办普通高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提高编制工作的规范性和规矩意识。印发《关于撤销学校学术委员会一级自设机构的通知》,将学术委员会变更为非常设机构。同时,修订《福建理工大学自设机构及校办企业负责人聘任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关于自设机构负责人相关待遇,进一步规范内设机构管理。
48.关于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的问题。
校党委常委会系统学习《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央编办〈机构编制工作信息专刊第10期〉》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编制意识、纪律意识。制定学校《三定工作方案》,按照“退休一批、转任一批、申请职数一批”的原则,在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中,通过将科级干部转任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方式,彻底解决科级干部超配问题。
49.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全体二级单位党委组织员学习因私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学校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对二级单位因私出国(境)进行摸排,制作因私出国(境)台账模板,人文学院和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已完成工作台账整改。
50.关于教师校外兼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制定《教师经商办企业和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教师校外兼职界定、审批权限及程序、违规处理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教师校外兼职管理。建立教师经商办企业和校外兼职情况台账,全面掌握校外兼职教职工人次,经商办企业教职工人次,并实行动态管理。将教师校外兼职情况纳入校内巡察、全面从严治党年度检查和“1+X”专项检查等,加大对教师校外兼职兼课管理的指导与监督力度。
(六)落实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弱项方面
51.关于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长期未调整的问题。
已根据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对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行了调整。举一反三,同步调整70个校内其他非常设机构成员名单,并进一步明确机构工作职责。
52.关于党委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规范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相关工作,明确要求将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指出问题的整改方案提交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时,在《关于做好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二级单位党委制定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指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并提交二级单位党委会研究。建立党委书记联系师生党支部台账,开展党委书记上党课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强化党委书记对联系的师生党支部的具体指导,提升上党课的质量。
53.关于党支部班子配备不健全的问题。
修订二级单位党委工作手册、党支部书记工作手册,组织全校基层党务干部开展题为“如何做好高校基层党务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党支部党员数量及班子配备情况排查,并对有关党委发出提醒。目前,15个应设置但未设置支委的党支部均已完成整改。
5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制定《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开展学习调度2次,对9个二级单位党委开展巡听旁听,进一步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结合教育强国建设要求和学校实际,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开展集体学习研讨,组织党章专题学习会。二是强化在民主生活会上查摆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印发“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提示”,对“查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明确要求。三是清理微信公众号敏感信息。加强源头管控,采购智能审校软件推广使用,出台《学校园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实施办法》,明确通过技术手段提升审校质量与效率。强化日常监测,采购舆情监测服务,对校内网站以及微信平台常态化开展监测,发现错敏词及时修改。四是强化学术讲座内容审批。组织开展近三年校内学术讲座审批情况自查。修订《学术讲座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细化讲座内容介绍,加强学术讲座内容审核及意识形态把关,进一步强化事前审批。五是制定《图书馆文献资源意识形态管理办法》《图书馆文献资源审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文献资源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职责。在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设立畅通的读者反馈渠道,接受师生监督。六是坚决抵御邪教向校园渗透。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学校-学院-班级三级防渗透工作队伍,动态摸排掌握师生信教情况,设立反邪教专题宣传栏,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全面筑牢抵御防范邪教向校园渗透的安全屏障。
三、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理情况
(一)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理情况
福建理工大学党委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调查或处置15件9人,反映失实、了结或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9件5人。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6件12人,其中政务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并通报1人,通报批评2人,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4人,解除劳务合同1人。
福建理工大学党委对属于意见建议或诉求类信访件共5件,依法予以处置,已全部办结。
(二)根据巡视组反馈问题处理干部情况
福建理工大学党委根据巡视反馈问题,调查或处置31件75人,反映失实、了结或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8件28人,3件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相同。根据巡视组反馈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20件47人,55人次,其中诫勉谈话并通报1人次,谈话提醒4人次,提醒谈话36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约谈13人次。
四、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巡视工作要求,持续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根基。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按月报送整改进展,定期研究难点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建立常态长效整改机制,杜绝“边改边犯”“前松后紧”情况发生。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和巡视反馈问题中暴露出的制度短板,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努力弥补监管漏洞,不断深化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真正把巡视整改过程变为改进工作、锻炼队伍、推动发展的过程,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不断开创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理工大学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3021;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福建理工大学行政楼1606室;电子邮箱xxbs@fjut.edu.cn。
中共福建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