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讲座—从两起案件的实操看律师基本素质的养成
发布者:
科研处
更新日期:
2025-04-21
访问次数:
10
讲座题目 | 从两起案件的实操看律师基本素质的养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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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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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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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人 | 陈思亨 | 讲座人 职称 | 企业高管 | 主持人 | 梁开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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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类型 | 社会科学 | 讲座对象 | 全校师生 | 时间 | 2025-04-22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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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模拟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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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 座 人 简 介 | 毕业于长安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现为北京观韬(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所管理执行委员会委员、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州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福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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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 主要内容 | 本次讲座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两起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剖析律师基本素质的养成路径。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律师需要精准把握FIDIC条款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衔接,通过梳理上千页的工程签证单和监理日志构建证据链,这既考验法律检索能力,更体现对建筑行业交易习惯的专业认知;而在借贷案件中,面对砍头息循环转账等隐蔽违法情形,律师需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从上百笔银行流水中还原真实法律关系,这种抽丝剥茧的功夫源于日积月累的金融实务经验。两个案件共同揭示:优秀律师既要具备将民法典第807条与个案施工进度相结合的演绎能力,也要掌握与工程鉴定机构、会计审计人员高效协作的沟通技巧。特别是在建设工程质量争议中,律师对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等专业材料的解读能力,与借贷案件里对LPR利率计算的精准把握,同样体现法律与技术复合型知识结构的重要性。最终胜诉方案的形成,往往取决于律师能否在证据梳理阶段就预判到《建工司法解释》第14条与《民间借贷规定》第15条的适用冲突,这种前瞻性思维正是通过大量个案锤炼而成的职业本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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