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国庆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校办 更新日期: 2014-09-22 访问次数: 2377

关于2014年国庆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国庆节放假具体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101(星期三)至107(星期二)放假调休,共7天。928(星期日)、1011(星期六)上班、上课。

二、调课安排

928(星期日)上106(星期一)的课,928(星期日)原有安排的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补课;1011(星期六)上107(星期二)的课。

三、值班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放假期间,相关单位、部门须安排专人值班,值班安排及联络方式须于924日(星期三)前通过OA系统报学校办公室(电话:22863023)。

(二)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调课协调工作,并及时通知师生。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师生假日期间安全。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精神,杜绝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现象的发生。

               

 

                                      福建工程 学院

                                  2014年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