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经济法教学经验交流研讨会在福建工程学院召开
发布者: 宣传部 更新日期: 2014-09-06 访问次数: 405

    9月6日上午,由福建省法学会主办,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承办的“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经济法教学经验交流研讨会”在我校办公楼八楼会议室举行。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肖伟教授、研究会顾问卢炯星教授、研究会秘书长游钰副教授、研究会副会长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院长许歩国教授、研究会副会长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新红教授、曾振球副会长以及来自包括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全省13所本科院校及司法实务部门四十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大会。

   本次会议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由王新红教授主持,来自全省十三所高校专家、学者福建省高校经济法教学情况进行了交流,分别介绍了本校经济法教学特色。第二部分由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院长许步国教授主持,这也是本次大会的主体部分,与会专家、学者就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进行了研讨;各与会高校教师介绍了经济法教学情况并围绕经济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改革及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并结合各校在运用实践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学生自学方面的经验提出了相应的对策。通过参会人员的充分交流,大会基本达成共识。认为经济法专业教师首先需要不断学习完善自己在经济和法学领域的知识体系以满足经济法教学内容不断更新的需求;其次,需要通过系统教学与重点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协调,提高教学活动的启发性和学生自学兴趣,以解决经济法教学在课时容量与内容要求之间的矛盾;再次,高校经济法教师应当在保持对专业的敬畏心的同时大胆创新,可以尝试通过师生角色互换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通过模拟法庭、法律沙龙、案例串讲等提高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大会特别提到了本省高校在进行应用技术大学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法教学困境,部分学者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第三部分为颁奖环节,对参会论文中评选出的两名一等奖、两名二等奖和5名优秀奖分别进行了颁奖。我校黄淮舒和叶文庆老师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优秀奖。

   此次会议的召开,有力地促进了各高校的交流沟通,对推动各高校进一步提升经济法教学质量和水平起到极大的作用。(法学院供稿,宣传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