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校办 更新日期: 2014-09-01 访问次数: 1744

  关于2014年“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2014年“中秋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4年“中秋节”全体师生放假时间98(周一),与周末连休。

二、值班安排及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放假期间,各院系须安排专人值班,其他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请各单位、各部门于93(周三)前将值班安排通过OA报学校办公室。(电话:22863023

2、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调课协调工作,并及时通知师生。

3、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师生假日期间安全。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精神,杜绝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现象的发生,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福建工程学院

                      2014年8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