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初评工作动员会
发布者: 宣传部 更新日期: 2013-10-14 访问次数: 602

 

      10月14日上午,我校在第一会议室召开迎接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初评动员会,校党委副书记何代钦,副校长章正样出席,校文明委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近50人参加,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何代钦主持。
      会议伊始,何代钦副书记强调,此次召开迎接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学校初评动员会议,主要是进一步部署任务,明确要求,为顺利通过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评估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做到评建结合,推进学校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的深入开展。
      章正样副校长代表学校做了动员部署,他说按照《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考评和新一届省级文明学校初评工作的通知》(闽委教办宣【2013】41号)精神,省教育工委将会同省委文明办于10月中下旬对新一届(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学校申报对象进行年度初评,本次初评成绩占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考评总成绩的30%,为保证我校“文明学校”初评工作的有序进行,他着重强调四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学校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争创新一届文明学校是全校师生员工共同的荣誉、共同的事业,关系到每一位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也是实现学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需要。全校教职工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人人积极参与,通过迎评工作,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二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全校文明创建工作要在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在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这次文明考评工作时间紧、内容新、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初评的准备工作,坚持高标准创建,切实把创建评先过程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再宣传再发动再部署的过程,作为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办实事、吸引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的过程,作为凝聚力量推动学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过程。三是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福建省高等“文明学校”考评体系标准》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文明创建的基础工作,以优异成绩完成省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初评工作。四是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院系(部)、机关部处要按照本次新实施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抓住重点,弥补弱点,消除难点,突出亮点,凝练特色,确保初评工作有序进行。
      会上,宣传部负责人就第十二届文明学校初评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作了详细说明,指出此次文明学校评估较以往不同,不仅新增了初评环节,考核方法也和以前有差异,大家要高度重视初评环节,要对初评指标体系进行详细梳理,明确工作要求,围绕重点内容精心做好佐证材料。后勤管理处、学工部、团委、思政部、现代教育中心、武装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结合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依序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按照此次评估工作通知和要求,做好进一步 思想动员,保证做到明确任务、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其他与会人员也对此次文明初评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

      最后,校党委副书记何代钦作了总结发言,希望今天参会的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传达贯彻,切实把今天会议主要精神落到实处,并就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有信心。何副书记指出通过前段时间去各院系调研,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展良好,工作扎实,今年的迎新工作、开学典礼暨校庆文艺晚会等大型工作充分展示了我校的师生员工的战斗力,长期以来我校一直重视文明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建设,又有在以往的省级文明学校评估中取得的优秀成绩,我们要有信心做好此次迎评工作。二贵在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务必在本单位本部门再次召开会议,使全校师生人人明确新任务、新要求、新指标,联络员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进行详细摸底,及时进行汇总;相关部门要做好氛围营造工作,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争一流。三通力合作。各院系之间、各部门之间、院系和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促进交流,在履职尽责、合力推进上下功夫,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互相配合,凝聚各方力量,全力以赴,推进我校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建成国内一流、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