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新增两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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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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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我校刘心中教授、蔡雪峰教授享受2008年度政府特殊津贴。 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每人一次性发放津贴2万元,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目前,我校已有7位专家被国务院批准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人事处供稿,宣传部编辑)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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